2013年11月27日星期三

公益廣告招牌 並州新景觀



  府西街,孩子們從“中國夢”公益廣告前走過。

廣告招牌“中國夢,我的夢”、“少年強,中國強”……我市今年改造道路後,府西街、府東街、並州路等不少路邊上立起了一面面精美大氣的公益廣告招牌,像春雨潤物般地時時刻刻在傳播美德,弘揚正氣,倡導文明,引來了過往行人的關注和好評,也為我市街巷容貌增添了靚麗光彩,成為龍城一道新的風景線。在府西街與新建路交叉口以東,一面面巨大的公益廣告招牌分立道路兩側,蔚為壯觀。一面廣告招牌上,一個文靜可愛的小女孩,若有所思,旁邊配著大大的文字:中國夢,我的夢。大字下面,是一首雋永的小詩:“始信泥土有芬芳,轉眼捏成這般模樣。你是女媧托生的精靈,你是誇父追日的夢想。讓我輕輕走過你的跟前,沐浴著你童真的目光。讓我牽手與你同行,小腳丫奔跑在希望的田野上。啊,中國,我的夢,夢正香……”這面廣告招牌旁邊,是一面名為“中國吉祥”的廣告招牌,十二生肖的剪紙圖案,韻味十足。

廣州的城市景觀越來越土豪。這個城建模板可能有意無意來自紐約拉斯維加斯或者迪拜。比如,幾乎逢大商場大型商業區就必有大型LED戶外顯示屏。好像少了一塊屏就不能顯示出商場和商圈的“高大上”。至於這些LED屏所傳播出來的內容有多大的到達率,沒有多少人去深究。走路的人行色匆匆,開車的人顧著看路看燈看人看線,誰會在這些LED屏前駐足觀看?巨大的LED屏能做的實際上就是營造氣氛。這作用實際上和高音喇叭差不多,都是污染,不過高音喇叭容易引人反感,而LED屏則面積越大越亮氣氛越濃烈。

在廣州led招牌開車經過設置有大型LED戶外電子顯示屏的路段最怕是黃昏。這個時刻無論走路的人還是開車的人總是心急如焚,沒有全黑的天空、華燈初上的街道,使LED屏的閃爍變得特別刺眼,加上黃昏時分的發雞盲,十字路口看不清紅綠燈絕不是傳說。因此對LED屏采取一定的管制措施是絕對有必要的。只是意見稿中涉及的具體管制措施實在有必要拿出來議議。

我比較不明白的是為什麼顯示屏上沿距離地面不得超過35米。如果擔心LED戶外電子顯示屏掉下來,那麼從十二樓掉下來和從三十樓掉下來的後果是一樣的。如果擔心光污染,根據勾股定理,高一點的屏幕對地面的直接影響好像還會少一點。難道是擔心有人因為抬頭看屏幕的精彩內容扭傷了脖子?這一條與其說是對顯示屏采取的管制措施,還不如說是為其廣告輻射效果保駕護航。

另外一條限制就更加令人感到高深莫測了———禁止朝道路來車方向設置LED戶外電子顯示屏。十字路口四個方向都是來車的方向!按照這個規定,現有的所有十字路口的LED戶外電子顯示屏都必須拆掉!作為一名司機,我舉手舉腳贊成這個規定,以後十字路口不准設置LED戶外電子顯示屏,要設只能設在道路兩旁。然而,眾所字幕機周知,十字路口正是設置LED戶外電子顯示屏的黃金選擇。因此,我擔心這個規定到底能不能執行?或許到時又出變通措施:到合同期滿後自行拆除。誰知道哪一塊LED戶外電子顯示屏有沒有長達一二十年的合同?

其實這個意見稿並不只是針對LED戶外電子顯示屏而出台,根據意見稿,今後全市將設戶外廣告的優化區、嚴控區和禁設區。戶外廣告專項電視牆規劃和設置技術規範編制,原先由規劃部門負責,今後擬改由工商部門負責。說穿了只是對戶外廣告的又一次洗牌。上次洗牌的痛楚現在業內人士記憶猶新。禁了這麼多年,時跑馬燈至今日東風路沿線珠江兩岸不准設置戶外廣告的根據何在,我們還是蒙查查。把戶外廣告視為影響城市形像的不雅之物的觀念還是根深蒂固。這才是真的槽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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