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6日星期二

環保部新標准改變電鍍行業生態



  根據電鍍水污染物的理化特性、危害性以及鋁表面處理污染控制的需要等,新標准共選擇了20項污染物作為水污染控制項目,其中金屬污染物11項,非金屬污染物9項。與陽極處理歐盟部分國家表面處理廢水排放濃度限值比較,標准中金屬污染物排放標准嚴格程度均處於中上游水平。而化學需氧量、磷等非金屬污染物幾項指標由於列入地表水體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也較嚴格。

  調查發現,各地電鍍企業/園區在執行標准中普遍存在電鍍一些問題:

  首先,COD、氨氮、總氮、總磷等生化指標由於廢水生化性比較差,常規AO或A2O工藝無法處理,是超標的主要因子。電鍍廢水中COD的來源主要為:前處理廢水(除油、除蠟)中的酯類;鍍液硬陽處理中的各種添加劑(表面活性劑、光亮劑、絡合劑等);還原劑的過量添加產生的“假性COD”。雖然電鍍廢水的D濃度不高(200~300mg/L),但由於其生化性較差而造成常規的生物法無法有效處理。

  其次,Cu離子在化學法處理工藝中是重金屬離子的主要超標因子。電鍍工序產生的絡合劑(EDTA、酒發色處理石酸鈉等)與銅螯合形成絡合銅,以及其他工序也會產生相應的含銅絡合物,這造成在化學沉澱法中容易破絡或沉澱不完全而造成銅超標。

  再次,達到標准中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投資及運行成本壓力大。園區或者企業為了達到標准,重金屬廢水及可回用的廢水多數采用了膜技術工藝。調查發現電鍍廢水大型集中式污水處理廠膜處理的投入成本約占總成本的20%~30%,運行成本約增加25%~40%,中小型電鍍廢水處理廠膜處理投入成本及運行成本更高,這對於已經改造或新建的電鍍廢水污水處理廠而言,壓力有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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